• 【行业动态】 四川省体育总会印发《2022年全省体育社会组织工作指导要点》
  • 发布时间:2022-02-28 10:16:54 发布者:

 


四川省体育总会


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体育社会组织工作指导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体育总会(联合会),各省级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对标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体育强省的宏伟目标,扎实落实2022年全省体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体育局领导指示,结合我省体育社会组织职能、职责,我会拟制了《2022年全省体育社会组织工作指导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四川省体育总会


2022年2月22日




# 2022年全省体育社会组织工作指导要点 #


2022年是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之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全省体育社会组织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四川体育“123456”发展战略,以建设体育强省为目标,以办人民满意体育为出发点,在大力推进全省体育社会组织建设的新赶考路上倾情作为,协调推动全省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  强化党建引领,全面落实体育社会组织党的建设


     (一)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逐步实现体育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发展。各体育社会组织要始终把党的建设贯穿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全过程,引导党员干部更加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两个确立”融入血脉、付诸行动,不断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推动社会组织“两个覆盖”。按照《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在省社会组织“两新”工委的指导下,优化党组织设置方式,建立功能性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建立规范的党建工作体系,认真做好各体育社会组织党支部(含功能性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各项工作,逐步实现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体育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


     (二)强化党建工作引领业务工作,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将党建工作融入各体育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全过程,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促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有机融合,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强党建。各体育社会组织功能性党支部书记要主动作为,社会组织党组织要积极参与社会组织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重大事项决策,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开展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等活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领社会组织党组织积极参与体育强省建设等中心工作,切实发挥社会组织推进四川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


     (三)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激发体育社会组织动能,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各体育社会组织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系列重要论述。认真总结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好的经验做法,探索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重点,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各体育社会组织要结合发展实际,激发动能,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11月底前,每个党支部应至少完成1项“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项目。


     (四)开展以“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为主题的系列活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关于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组织开展以“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为主题的系列活动。举办以书写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等为主要内容的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展,开展“读习语·颂经典”诵读、“做悦读党员,建书香单位”主题读书等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提炼社会组织文化核心词,着力培育积极健康的社会组织文化。倡导和鼓励党员阅读理论、钻研业务、撰写体会、开展演讲、发表文章,以全面提升的能力素质迎接大会的胜利召开。


     (五)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以党支部组织生活、“三级书记讲党课”“党员微论坛”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注重运用“两微一端”、报刊、宣传栏等宣传阵地,深度解读全会提出的重大思路、重大部署和重大举措,大力营造学习贯彻浓厚氛围,动员和激励党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要求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上来。



●  强化内部治理,全面提升体育社会组织管理水平


     (六)完善组织机构建设。各体育协会要依据章程和省民政厅印发的《四川省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导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及时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完善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建设。各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也应依据民政部门要求和单位章程,完善组织机构建设,及时开展换届工作。按章程规定需开展换届选举的各体育社会组织,务必在2022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


     (七)及时完善修订章程。各体育社会组织要密切关注民政


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和其他行政部门的最新要求,适时修订完善自身章程,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章程作为社会组织之“法”的约束作用。


     (八)建立并完善内控制度。各体育社会组织要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围绕预算业务、支出业务、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六个方面,制定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资金风险、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同时也应建立健全印章管理、档案管理、网站管理、安全管理等日常工作制度,规范日常工作行为,推动工作管理制度化建设,强化管理执行力度。上半年,拟组织一批体育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建设试点,下半年向其他体育社会组织推广。


     (九)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各体育社会组织要按照民政部门的年检通知,扎实做好年检的准备工作。要严格防范和控制导致年检结论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问题发生。如未按时换届,组织机构、负责人配备不健全,理事会人数不符合要求,会费制定程序不合规,未设立新闻发言人,未设立监事或监事会、监事身份不符合要求,净资产低于注册资金,账目不明确,未按要求建立党组织等,年检结论均会认定为不合格。如存在上述问题的社会组织,务必认真对照检查,严肃整改,确保年检合格。


     (十)强化监事监督指导作用。各体育协会监事要按照《四川省省级体育行业协会委派监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积极履行监督指导职责,督促协会执行国家政策、贯彻四川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行业标准、落实重大工作部署、完成重点工作任务等,并于12月底前提交2022年监事履职报告。



●  强化行业自律自治,引导和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


     (十一)规范体育社会组织收费办法。各体育协会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协会章程等制定规范的收费文件(会费、培训费、其他服务性收费等),明确收费依据、标准等,形成收费公示制度,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各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其他体育社会组织也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规范收费管理办法,及时公示。6月底前,凡涉及收费事项的体育社会组织,均需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或其他渠道公示并公布收费依据、标准等情况。


     (十二)做好裁判员、教练员等专业技术培训工作。各体育协会要依据《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1号)和四川省体育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体规〔2019〕1号)的相关要求,做好裁判员资格认证、培训、考核、注册、选派、处罚及公示、公告工作,12月底报送当年裁判员培训情况及下一年培训计划。同时做好教练员培训等其他专业技术培训工作,主动承接体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其他培训工作。


     (十三)积极参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各体育社会组织要按照民政部门通知及《四川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规定,以促进社会组织依法办会、规范运作、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积极作用,主动参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今年拟遴选推荐一批体育社会组织参加等级评估,并力争有多个省级体育社会组织获得3A以上等级。


     (十四)强化行业治理作用。各体育协会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完善相关标准规范,制定标准化工作制度,提高体育行业标准化水平。积极强化指导和服务,发挥行业自律和行业治理作用。一是各体育协会要按照《关于促进和规范社会体育俱乐部发展的意见》的要求,主动联系、联合、联动,积极吸纳本级同项目、同业务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为会员,加强对会员单位的联系和服务,发挥好在服务中加强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的积极作用。二是各体育协会要于3月底前按照《体育总局 公安部关于严肃查处赌博、假球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切实强化行业自律自治的通知》(体规字〔2021〕11号)等要求,及时修订章程,成立纪律委员会,制修订纪律准则和处罚规定等,严禁出现赌博、假球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积极发挥体育协会的行业自律自治作用。



●  发挥引领推动作用,助力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十五)积极提供普惠性公共服务。各体育社会组织要在政府提供的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础上,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倾情服务,为群众提供“付费可享有、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安全有监管”的普惠性公共服务,促进群众健身热情进一步提高,不断提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十六)推动县级以上体育总会全覆盖。2022年,各市(州)体育总会要按照《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四川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等文件和2022年全省体育工作会议精神及要求,积极配合体育行政部门,把推进县级体育总会全覆盖作为主要工作任务。6月底前,各市(州)体育总会要摸清现有县(市、区)体育总会基本情况,研究指导推动其余县(市、区)成立体育总会工作,10月底前,未成立体育总会的县(市、区)要实现全覆盖。


     (十七)积极发挥县级以上体育总会龙头作用。推动以体育总会为枢纽,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为支撑的基层体育组织网络,鼓励体育总会向乡镇(街道)延伸、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下沉行政村(社区),大力发展社区体育俱乐部,构建覆盖城乡、富有活力、就近就便的全民健身社会体育组织网络。同时发挥县级以上体育总会龙头作用,引领体育协会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服务,助推全民健身铺天盖地开展。


     (十八)配合实施“百万群众体育引领员工程”。各级体育协会、市(州)体育总会、行业体育协会、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要发动、宣传、动员裁判员、教练员及会员等积极参与“百万群众体育引领员工程”,协会工作人员、会员首先要成为群众体育引领员,协会在举办培训、比赛活动期间,要按“百万群众体育引领员工程”相关工作流程、要求组织开展培训,争取培养更多的体育引领员。


     (十九)积极组织开展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各体育社会组织要认真研究制定年度赛事活动计划,并严格按计划组织开展,积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的体育生活,增强人民体质,为逐步构建五级联动、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供给体系贡献体育社会组织力量。各体育社会组织要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发挥专业技术骨干力量,积极支持成都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并借助大运会契机,广泛开展健身赛事活动,普及推广科学健身知识、技能,进一步促进自身项目发展。


     (二十)积极参与全省大型体育赛事活动。各体育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第十四届省运会、第四届川籍农民工运动会、省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五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省第十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省第二届“云健身”运动会、“我要上省运”系列赛事、“百城千乡万村·社区”系列比赛等全省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积极助力群众体育全域化发展。


     (二十一)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各体育社会组织要以开展赛事活动为载体,加强与重庆相关体育社会组织的合作,加强川渝两地体育交流,共同打造川渝群众体育品牌赛事活动,推进川渝体育社会组织协同发展,从而积极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12月底前,有条件的体育社会组织应积极与重庆相关体育社会组织合作举办赛事活动。


     (二十二)助力夯实社区全民健身基础。按照国务院和民政部门等有关要求,各体育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协同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发挥体育社会组织的专业优势,主动下沉社区,为社区提供健身赛事组织服务活动,普及和指导科学健身知识、技能,助力夯实社区全民健身基础。11月底前,各体育社会组织特别是体育协会要结合实际,至少下沉社区1次,积极开展相关服务。


     (二十三)主动参与体育公园建设。各体育社会组织要积极贯彻国家发改委等7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体育公园建设的指导意见》,主动融入体育公园建设,发挥相关体育社会组织专家骨干作用,积极参与体育公园建设规划设计,出谋划策,协助指导体育公园建设。要在已建成的体育公园组织开展体育公园运动会,凝聚人气,提高体育公园群众健身参与率,增强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  增强内生动力,参与推动全省体育产业协调发展


     (二十四)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市场化运作。各体育社会组织要充分挖掘、发挥和利用资源优势,积极推进市场化运作,增强自身内生动力和自我造血功能,不断提高自身发展潜力。在赛事举办,体育培育,打造知名赛事IP,促进体育消费,加快文体旅融合、体教融合、体卫融合等方面发挥体育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凝心聚力支持、促进体育产业发展。



●  加强风险防范,抓好体育社会组织安全稳定工作


     (二十五)抓好赛事活动安全。各体育社会组织要充分汲取甘肃白银黄河石林百公里越野赛公共安全责任事件的惨痛教训,全面梳理本年度各项体育赛事活动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各体育协会要按照《四川省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办法(试行)》和《四川省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充分发挥各项目技术、组织、风险防控的最大效能,强化对相关赛事活动的安全监管承担相应责任,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各项目《办赛指南》《参赛指引》及《风险防控机制》执行,做好赛事组织方案、安全风险防控方案、应急处置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和风险评估意见的实施工作。各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在举办赛事、参加赛事等方面要严格按照项目协会制定的《办赛指南》《参赛指引》及《风险防控机制》执行。


     (二十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各体育社会组织继续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保持业务工作程序、工作标准不降低,保持消毒消杀全面无死角,持续把疫情防控的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做到位。持续做好人员管控、自我防护等工作,坚持疫情防控不放松,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  强化宣传阵地建设,打造宣传功能与信息公开双重平台


     (二十七)加强网站等宣传阵地建设。各体育社会组织要以建设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为载体,加大宣传阵地建设,提升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发展新成果,同时也为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各项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渠道。12月底前,省级各体育协会要全部创建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积极发挥宣传媒介功能。省级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可结合发展实际,积极搭建网络宣传平台。



  • 分享到: